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指学校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校园辖区范围内有关计算机设备连接而成的可以相互传递信息的网络,包括各校园之间的光纤通信线路/链路、各校园内各楼宇之间的室外通讯光缆、各楼宇内的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室内信息插座、各楼宇配线间内的网络机柜、配线架、跳线和网络设备等网络基础设施和各种应用服务器、软件。校园网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工具和基础设施之一。
第二条 校园网的宗旨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
第三条 为加强宁波大学校园网络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学校建立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委员会,就校园网的管理规章制度、重大管理措施、发展规划、建设方案等向学校提出咨询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网络中心是一个集学校网络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技术开发和教学培训于一体的教辅单位,是校园网的日常管理机构。按照网络中心的隶属关系,校园网管理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为校图书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校园网的整体规划,具体实施校园网的建设,其内容包括网络基础建设,以及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引进和本地化等工作,并负责软件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负责校园网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和学校授权的校园网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运行质量,提高网络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3.积极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开展网络技术的科研和应用开发工作;牵头组织以校园网为平台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各单位部门的网络操作人员队伍,协助各单位、部门信息上网工作和管理软件开发工作。
第六条 各院(处)级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络规划管理和安全审核,指定一名专(兼)职的网络管理员负责所在单位及楼宇汇聚节点到用户桌面的网络维护工作。各单位网络负责人与网络管理员应报网络中心备案,由网络中心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定期技术培训。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七条 校园网对本校在编教职员工和全日制在册学生提供网络服务,校内各楼、馆、实验室以及各分校区可以接入校园网,在校外的教职工通过身份认证后也可远程访问校园网。
第八条 网络中心机房及各大楼网络设备机房由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相关规定详见《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九条 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内子网主机IP地址范围的确定和域名分配。各单位网管员负责对本单位内IP地址的分配,逐个落实到个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记表报网络中心备案。
第十条 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络和因特网。各学院的教学办公网和机房禁止自行出口,也不允许私自设置代理访问因特网。
第十一条 全校计算机(由于特殊保密要求的除外),包括各学院的公共机房,必须接入校园网。所有公共机房应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未经许可,任何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商业或赢利性活动。
第四章 网络服务
第十三条 宁波大学校园网络服务的主体对象为宁波大学师生员工。校园网络用户分如下类型:
1.集体用户:宁波大学各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机构等经学校同意设立的各类组织。
2.个人用户:宁波大学在编教职工和全日制在册学生,以及短期来学校从事工作、学习、进修、访问等活动的人员。
第十四条 宁波大学校园网络为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1.校外资源访问服务(面向个人用户)
用户终端可通过校园网访问中国教科网及因特网。网络中心努力保障个人用户终端所在楼宇与网络中心机房及校网络中心机房到ISP宁大节点的线路通畅。
2.电子邮件服务(面向所有用户)
每个用户账号可免费申请一个宁大域名的电子邮箱,网络中心提供向注册用户所申请电子邮件账号相关的电子邮件收发服务。
各类用户可以获得相应的邮箱和网络储存空间。对于学生的相关教学活动,如网络相关的课程和毕业设计等情况,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学院或教务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适当增加存储空间。
3.校外访问校内资源
所有注册成为宁大网络用户的教职工均可在校外访问学校内网部门通知;校聘三级以上岗位教职员工,需要访问校内数字资源的,可申请以代理服务器方式访问数字资源;有特殊需要的用户可申请为VPN用户权限。
4.域名服务
宁波大学拥有nbu.edu.cn的教科网域名,每个集体用户允许免费申请一个域名。域名的管理采用分级制,允许集体用户设立自己的域名服务器和子域名。域名的命名、使用方式和应用范围须经网络中心的审定。
5.主页发布
网络中心为各部门、教师和学生提供Web主页空间服务。注册用户经过申请并通过相关审核后可获得相应的主页空间。网络中心按照《宁波大学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和督促更新。
6.主机托管
宁波大学网络中心为校内各部门提供有偿的主机托管服务。申请用户可得到7×24小时不间断的共享1000M带宽、无休日系统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紧急情况处理及远程管理控制权限。
第十五条 未经网络中心书面许可,所有校园网络用户不得对外提供任何网络服务。